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博湖县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以整改落实述法反馈问题为抓手,以提升法治建设质效为目标,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5次,严格落实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考勤制度。二是依托党委会、周例会、学习兴税平台等多种形式,构建“党委领学、支部研学、全员普学”的学习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讲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局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一)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4月底前向社会公开税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全覆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引领,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梳理规范权责事项清单
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调整及机构职能变动情况,7月上旬启动税务部门权责事项清单梳理审核工作,明确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收征收等执法行为的流程和权责边界,1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跟踪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履职事项核对,确保权责事项落实落地、清单运行精准高效,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明确依据。
(三)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动态更新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记录仪数据实行按月抽查;坚持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所有对外执法文书均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后再行送达。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说理式执法”,突出“讲清法理、说明事理、体现情理”,优化“说理式执法”文书模板,增加事实认定要点、法律依据解读等模块。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方式引导纳税人规范经营,实现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内控制度落实,发挥内控监督平台效能。主责部门全面梳理执法风险点,及时录入有效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对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核查反馈。二是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督查督导等工作,保障重大税收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聚焦服务优化,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坚持组织税费收入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两手抓、两不误,坚守收入原则底线,确保组织收入质量。一是建立政策落实“清单化”管理机制,将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费政策梳理形成政策清单,通过“免申即享”等方式确保企业知政策、会申报、能享受。二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总局推出的109项便民办税缴费举措,精准把握纳税人需求,细化个性化特色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
(二)提升办税服务质效
一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推动“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实现95%以上涉税事项可在线办理。二是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帮办服务,让办税服务更有温度。三是推行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加快涉企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诉求“一线应答”,推动惠企利企服务再升级。
四、健全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将税费争议矛盾化解机制作为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的重要一环,设立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中心,集税费业务咨询、疑难问题解决、意见建议收集、税费争议处理、涉税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小事不出厅、大事不出局、矛盾纠纷一线解决”。二是创新“线上调解+下沉服务”模式,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提供远程调解,推动调解资源向基层延伸。2025年以来共化解税费争议28件,解决税费问题28个,矛盾纠纷化解率与调解满意度均为100%。
(二)完善争议化解联动机制
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健全涉税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将行政调解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法治督察、述法点评等重要内容,规范行政调解流程。着力提高调解和解率,降低行政复议后一审行政诉讼率。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一)压实普法工作责任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将普法任务分解至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等各部门,明确各部门在税法宣传、政策辅导、执法过程中的普法职责,形成全局联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普法工作体系。
(二)开展精准普法宣传
一是针对企业经营者、财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送策上门活动,围绕税费优惠政策、发票管理、税务筹划等内容进行专题讲解,提供精准法治服务。二是针对社会公众,利用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宣传展台,发放税法宣传资料。三是推动税法进学校、进马场,推行靶向普法,通过微信群、电话联系等方式为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群体提供定制化辅导,利用本地生活平台、社区公众号等渠道扩大传播覆盖面。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优化税收普法宣传模式,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更加浓厚的税收法治氛围。
(二)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细化执法标准,进一步明确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和裁量尺度,深入学习首违不罚操作指引和典型案例汇编,确保精准适用。压实规范执法第一责任人,大力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不折不扣落实总局、区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部署要求。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健全执法质量考评体系,推动执法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加强内部协同,各股室定期研究执法标准统一、疑难案件处理及普法任务分工,推动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深化外部联动,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健全涉税犯罪联合打击和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深化税企法治共建,定期开展法治座谈、风险共防等活动,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