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述法报告
博湖县委副书记、县长 山加甫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多次召开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召开博湖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6+X”清单,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累计9360人次,组织部门参加诉讼网络庭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坚持以良法促善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科学决策体系。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完善目录出台程序,规范增补程序,实行动态调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问题困难28项,全面激发企业发展。为全县70家企业制定《企业法治体检表》《企业调查问卷》,开展法治体检4场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2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95户;跨部门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任务9批次,涉及经营主体38户。任务检查和公示率均达100%。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和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49件,目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1项。开展2轮全覆盖法治建设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43场次,1.5万人次参与无纸化答题和“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持续提升101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命名10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遵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听证座谈、调研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突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系统协作执法,推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提升执法效能。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执法程序公开透明、执法环节公平公正。
三是切实发军法律顾问专业知识保障。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将重大决策事项转交合法性审查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