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出版物市场监管与版权保护职责,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各项任务,结合本县实际,现将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第一季度(2月):春节之前文化市场检查
检查时段:2026年2月(元旦、春节前集中整治期)
检查重点区域:复印打字店、集贸市场、年货街、年画挂历销售点
检查对象:印刷品印刷经营者、集贸市场摊贩及年货销售单位
主要检查内容:
1. 印刷企业及复印店:检查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落实情况;查处非法印制年历、台历、挂历、福字等印刷品的行为; 重点查禁含有违禁内容、伟人头像滥用、封建迷信、低俗内容的年俗印刷品。
2. 集贸市场及年货街:巡查流动摊贩及临时销售摊位; 依法查缴非法印制、销售违规年画、台历、挂历的行为;清理含有政治性有害内容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年俗产品。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等。
二、第二季度(6月):高考期间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检查
检查时段:2026年6月(高考前及考试期间)
检查重点区域:高考考点书店、文具店、打字复印店
检查对象:校园周边出版物经营单位、文化用品经营场所及复印打印服务经营
主要检查内容:
1. 严防考试资料泄密风险:重点排查打字复印店是否存在违规复印、存储、传播高考试卷及相关内部资料的行为。
2.严查盗版押题卷及非法出版物:清理以“密押卷”“绝密预测”“高考必中”等名义销售的盗版教辅材料,依法查缴各类含有淫秽*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3. 严打作弊器材及作弊小抄:查处销售外形伪装类作弊器材(如暗藏显示屏的橡皮、尺子、圆珠笔等);查处特殊包装类作弊用品(如标有“考试神器”等夸张宣传的电子设备);查处承印、散发含有考试答案或作弊小抄的宣传品。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三、第三季度(8月下旬至9月):秋季开学前后出版物市场检查
检查时段:2026年8月下旬至9月(秋季开学前后)
检查重点区域:中小学周边出版物经营单位及文化市场
检查对象:出版物发行单位、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小卖部等
主要检查内容:
1. 经营资质核查:检查是否持有并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超出核准范围经营。
2. 进货渠道核查:检查进货凭证是否齐全、合法,确保所售出版物来源正规。
3. 出版物内容安全:清理非法绘本、盗版教材教辅;查缴含有耽美、暴力、低俗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查处赌博性质的“抽奖卡”“盲盒”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是否存在暑期作业本盗版印售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等。
四、第四季度(12月):元旦春节期间年历及印刷市场检查
检查时段:2026年12月(元旦、春节前集中整治期)
检查重点区域:印刷企业、复印打字店、集贸市场、年货街、年画挂历销售点、电影院
检查对象:、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者、集贸市场摊贩及年货销售单位、电影院经营主体
主要检查内容:
1. 印刷企业及复印店:检查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落实情况;查处非法印制年历、台历、挂历、福字等印刷品的行为; 重点查禁含有违禁内容、伟人头像滥用、封建迷信、低俗内容的年俗印刷品。
2. 集贸市场及年货街:巡查流动摊贩及临时销售摊位; 依法查缴非法印制、销售违规年画、台历、挂历的行为;清理含有政治性有害内容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年俗产品。
3.对电影院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放映资质、票务系统及节日期间的排片规范等进行检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健康文明。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五、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重点时段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检查方案,确保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
2. 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人员须持证上岗,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取证和处置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3. 注重协同联动:加强与统战、文旅、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 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各重点时段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扫黄打非”和版权保护宣传,提升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公众的监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