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委书记 李 华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带头深学笃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聚焦“关键少数”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72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法制度,组织召开述法专题会议,听取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现场述法,以“述法”促“履职”,推动责任层层传导。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主持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2次,审议《博湖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博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博湖县2025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等系列文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坚持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和“一府一委两院”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提高县域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完成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全量入驻综治中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785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纠纷119件,司法调解467件,化解信访事项120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优化诉讼服务流程,开通网上诉讼,网上开庭55件,立案1942件,结案1753件,办结率90.26%,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持续加强府院、府检联动,推动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有效衔接,制发检察建议书28份、司法建议书5份,及时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做优做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法治服务保障。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人民检察院与铁门关市、库尔勒市、焉耆垦区、和静县、和硕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博斯腾湖流域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破解跨区域生态保护难题,积极探索恢复性、预防性、保护性司法措施,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聚焦新就业群体、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群体,全力保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线上线下解答法律咨询194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法律帮助案件42件。同时不断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材料“瘦身”,办理公证材料765件,不断提升群众对法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下一步工作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博湖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组织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协同发展。
(二)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坚持用法治护航改革发展稳定。强化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步伐。
(三)加强组织保障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夯实法治博湖建设基层基础。紧盯博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更好服务于博湖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对法治建设宏伟蓝图转化为博湖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