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立足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积极落实各项法治举措,通过强化普法宣传等方式,全力营造法治氛围,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以下是本年度相关履职情况报告:
一、履职情况
(一)全面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强化政治领航。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将法治建设要求转化为统筹协调、督查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部署落地生根。二是健全学法机制。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纳入党组学习核心内容,全年组织党组会学法学规2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集中研学法治思想4次,以制度化学习筑牢依法履职根基。三是深化素养培育。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衔接“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全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68次,督促办公室20名党员干部完成“法宣在线”学分达标任务,组织参与“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通过集中学习、法治培训、案例剖析等方式,推动法治思维与“三服务”能力深度融合。
(二)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实践。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锚定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实现审批流程再精简、办理时限再压缩。严格对标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本级行政许可事项主项243项、子项413项,同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全域覆盖,让群众便捷享受法治化政务服务。二是规范重大决策公开程序。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流程,公示《2025年博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及时间节点,全年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事项6项,对公共租赁住房、水利工程供水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清理废止政策文件7件,以法治程序保障决策科学民主。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布局,逐步深化政务公开渠道建设,重点推进32个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经办流程及法律依据,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可监督。全年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929条,公开行政处罚公示187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4条,高效办理州(县)长信箱61件,答复率、办结率均达100%,实现政务公开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全面覆盖。
(三)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一是聚焦主业依法履职。围绕构建法治化治理体系,我们制定了《博湖县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博湖县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措施》等9个法治相关文件制度,并完善了涉企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为推进县域依法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前置程序,凡涉及重大政策制定、重要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规范会议议程与记录管理,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3次,研究讨论重大事项65项,实现集体决策覆盖率100%。三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47件,办结率达100%。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高效办理中国政府网留言4件、“互联网+督查”事项2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575件,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缺乏系统性谋划和常态化坚持,多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为主,深入研讨和实践转化不够。面对法治建设新要求新挑战,理论储备和认知深度还有一定差距。
(二)依法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在统筹协调、公文审核、督查落实等核心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防范风险、规范流程的意识不强,对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等关键环节的把控不够严格,以法治方式推动决策落地、回应群众诉求的实效不够明显。
(三)法治参谋作用发挥不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不够主动,调研内容多停留在表面,缺乏对基层法治实践、制度执行堵点等深层次问题的分析,未能充分发挥辅助决策的法治支撑作用。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带头落实党组会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学等制度,结合公文审核、服务决策等核心职能,积极参加相关法治培训,牵头制定阶段性法治素养提升方案,通过集中学习、案例研讨、实务演练等方式,推动自身在业务实践中强化法治思维。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常态化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堵点难点,对重大行政决策前置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发等关键环节加强统筹督办,确保服务决策法治把关到位、政务公开规范有序。
(三)优化法治为民服务机制。聚焦群众诉求处理中的重点领域,理顺“互联网+督查”“12345”热线、县长信箱等诉求渠道的流转处置流程,推动完善标准化操作规范,明确各环节责任要求,定期跟踪群众诉求办理情况,持续提升诉求办结质量与满意度,以法治手段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