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扣“八五”普法成果巩固提升、“九五”普法谋篇开局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部署,统筹推进统战领域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依法履职、依法服务、依法治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学细悟强信念,把牢法治建设方向
一是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合学习,不再局限于集中研讨,通过“线上研学 + 线下交流”“案例教学 + 实践感悟”等多元形式,推动理论学习从“学透”向 “用活”转变,让法治理念真正成为统战民宗工作的行动指南。二是严格遵循法治建设常态化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第一议题”始终,引导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准则,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带动统战干部队伍与统战对象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共识与行动自觉。三是紧扣群众法治需求,在“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关键节点,聚焦宪法、民法典、侨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通过实地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依法维权、用法办事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
(二)统筹发力固根基,完善普法工作体系
一是立足“八五”普法总结提升关键之年,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统战领域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工作,在原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基础上,细化“分层普法、分类施策”工作清单,健全“部署 — 落实 — 督查 — 反馈”闭环机制,确保普法工作精准落地。二是围绕《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核心法规,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各类宣讲等方式,切实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处置复杂问题、规范管理事务的能力素养。三是持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与更高层级行政执法培训及资格复核,组织机关公务员全员参与2026 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在保持参考率、优秀率100%的基础上,注重以考促用,将学法成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三)精准宣讲暖人心,彰显统战普法特色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提升为契机,坚守“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初心,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少数民族群众“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普通话演讲(诵读)比赛》活动、《骏马迎春·福满巴州——巴州博湖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展示暨2026年新春送祝福活动文化活动》等系列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群众中种民族团结的种子、送法律法规的结晶活动。抓好日常走访机遇,用家常话解读政策法规,用身边事阐释法律条文,让法治宣传既有“深度”更有 “温度”,切实增强统战对象的法治认同感与获得感。
(四)规范执法提质效,推进依法行政走深走实。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述职评议制度,将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学法用法成效、依法决策情况全面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主动接受监督评议,以述职促履职、以评议促提升。二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柔性执法、分级分类执法实施细则,优化执法流程,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与作风建设,确保执法行为既有力度又显温度,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将法律服务前置到统战工作各环节,常态化开展合同审查、法律文件起草、重大事项法治把关、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妥善处置各类涉法事务,稳步提升统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经过多年推进,统战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法治宣传的精准度仍需提升,对侨界人士、民营经济人士、宗教界人士等不同统战群体的需求调研不够深入,个性化普法内容供给仍有欠缺;二是法治实践与统战业务的融合深度不够,部分工作仍存在“普法与业务两张皮”现象,法治对统战工作的支撑作用未能完全彰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是推进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年。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联动县司法局,以巩固“八五”普法成果、构建法治化统战工作格局为目标,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一是深化精准普法,开展统战对象法治需求专项调研,按照《博湖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有效开展统战法治工作;二是推动深度融合,将法治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层统战治理、侨务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把普法融入日常业务办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宣传解读全过程,引导广大统战成员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社会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博湖、和谐博湖贡献坚实统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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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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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目录清单 |
共性普法目录 |
责任科室 |
个性普法目录 |
责任科室 |
普法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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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近平法治思想 |
办公室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
办公室 |
全县统战系统、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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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
办公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
办公室 |
全县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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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办公室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办公室 |
全县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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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代会和全会精神 |
办公室 |
《宗教事务条例》 |
办公室 |
全县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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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务处分法》 |
办公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
办公室 |
全县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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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办公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
办公室 |
全县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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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
办公室 |
全县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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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
办公室 |
全县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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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
办公室 |
全县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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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
县工商联 |
全县民营(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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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清单 |
年度重点组织普法活动(项目)名称 |
四月是宪法法律宣传月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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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普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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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妇女维权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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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主要普法平台或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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