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我县、州各级的普法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行普法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为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普法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县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推进本单位的法治建设,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逐步完善普法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做好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博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普法思想与目标、各科室“普法”任务和分工,列明各科室普法重点,通过完善工作方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形成部门内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工作落实情况
(一)履行法治职责,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印发《自然资源局2020-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决策程序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五年来,共对35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我们持续做好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15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依法依规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促进自然资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研究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法规解读,聘请行风评议员3名,切实解决企业、群众的痛点、堵点问题。近五年来,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5000余件,其中不动产证书4200件,不动产抵押证明543件,注销登记512件,查封登记128件,“跨省通办”业务164件。通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解决一批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成功化解12栋486户群众“办证难”问题。同时协同各镇、村解决一批群众宅基地“办证难”的问题。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中心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党员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由主要负责人带头“上讲台”讲党课20次,定期召开党组班子专题学习155次,干部政治理论学习234次。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内容,并将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民法典的学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和年度学习计划,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同时,用好“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和“逢九必讲”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授课23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2.加强结合执法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制定了《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重点普法内容,发挥各股室职能优势,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宪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在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让百姓在实践中知法懂法,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法治宣传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信息,推送典型案例,开展线上互动交流,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普法、用法能力。制定普法学习计划,认真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法规知识,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机关公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依法参与普法活动,以法律手段规范自然资源监管,促进自然资源系统持续稳定发展。二是认真宣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新疆第三次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学习宣传与脱贫攻坚、民族团结、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联系在一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在真抓实干中提高落实能力,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窗口服务效能,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力保障各项自然资源业务顺利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法治观念还没有树牢,在学深悟透上还有差距。在持久学习、深度钻研、转化应用上用力还不够,尤其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引领工作方面用力不足。
(二)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做到将法治建设工作和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虽然经过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距离新形势下自然资源工作新要求上还有差距。
(三)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宣传方式单一,缺乏深度与针对性。用地单位和个人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普法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切实强化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带动我局全体党员干部懂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党组会和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等,实现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明确个人分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
(三)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利用“宪法宣传日”“6·25”土地日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用好法律顾问,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增强干部、群众和企业依法用地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