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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8 18:39 来源: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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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生态博湖、和谐博湖、实力博湖、魅力博湖、幸福博湖建设步伐,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植树时间

2022329(1)

二、植树地点

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

三、 具体要求

()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动工具、午餐,做好植树造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人员安全及环境卫生工作。

()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小分队,提供医疗卫生保障;由县公安局负责做好交通安全保障;由县文旅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各单位挖种植穴完毕后,由林草局技术人员验收,凭验收单到指定地点领取苗木,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栽种,经县林草局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收队。对未完成植树任务或不按要求实施的单位,将由县绩效办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纳入单位全年考核。

()各单位可组织干部职工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题党日开展系列活动。

()各单位务必于328日下午16时至19(北京时间),在博斯腾湖乡人民政府处领取任务,具体事宜与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