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可迹委员:
您好!您在博湖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变更博湖县和平路团结小区大门路段及博湖县光华北路加油站大门路段交通道路标识线的意见提案》(第20251105208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变更博湖县光华北路加油站大门路段交通道路标识线的意见”的提案转到县交通运输局后,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2023年3月自治区交通厅建设管理局实施建设的G218线焉耆-博湖(5A景区)公路建设项目,该路段为市政道路共计355米,原设计时速60km/h,设置2处路口,2024年10月对市政路段施工过程中县交通运输局协调项目指挥部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因涉及国道218线道路交通安全,此段路线较短沿线路口复杂,设计方案无法给予变更处置,仍保持原设计方案实施,博湖县光华北路加油站大门与旁边公共充电桩相邻,共用1处路口,确保高峰期排队进入加油站加注燃油,符合市政道路设计要求,满足实际需求和使用。
主管领导:寇志刚 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承 办 人:苏 凯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