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提案议案

对县政协会议第202211021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08 12:55 来源: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博教科字〔202246

穆莉委员:

您好!你们在博湖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强班主任工作津贴的建议》(第2022110212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教科局认真贯彻落实班主任津贴发放及核算工作,自实施班主任津贴发放工作以来,博湖县教科局及各学校根据自治区下拨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班主任津贴分小额、大额津贴两种(其中小额津贴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其中关于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方式,博湖县各学校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具体的发放方法为:小班额津贴按照20人以下10//月,30人以下12//月,40人以下16//,40人以上18//月标准;大班额津贴仅覆盖义务段学校,按照20人以下90//月,30人以下110//月,40人以下130//月,40人以上150//月。

    综合班主任津贴发放情况,我县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平均120元左右。提案中提及焉耆班主任费每学期1000元,和硕县班主任费每月420元,库尔勒市班主任费每月740元。经与以上县市沟通,均与我县一致。

主管领导:董芙蓉职务:县教科局党组书记

人:刘职务:县教科局思政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0996-6621045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68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6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