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丽萍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会议博湖县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议》(第202140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进一步优化博湖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各县直部门履行各自优化博湖县营商环境责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化,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创造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
1、针对您提出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多头执法与重复执法等问题的答复如下。
一是梳理执法依据。将本局执行的执法依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进行梳理。同时将本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进行归纳,梳理本部门所有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和数量。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具体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即对本局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二是建立良性执法机制,规范联合行政执法。我局在联合执法时积极与联合部门协商一致,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执法检查,明确执法工作步骤、时限、形式、标准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执法,做到联合检查,各执其法,讲求实效,避免形式化及走过场,保证联合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整体性、严肃性,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在联合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清、执法程序混乱、越权执法等问题。三是加强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入门关”,只有经考试考核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同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其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选择业务精、素质高、作风硬的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
2、针对您提出的部门个别工作人员没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对策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干部政治素养的培养,进一步加强干部自身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干部服务意识理念,要在党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进一步增强本领、转变观念、改进作风。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从思想上、观念上、作风上统一,坚决抵制庸懒散浮拖,积极消除脱离群众的风险。二是强化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弄清楚群众需要什么,搞明白群众期盼什么,根据群众实际,对症下药,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坚决避免当“摆拍式”干部、“喊口号”干部、“打太极”干部,要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不和稀泥,真正做到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三是强化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做事先做人,做人先立德,作为干部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个人伦理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身作则,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社会公德是人们在社会公共领域从事各种行为时所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
3、针对您提出的企业申报项目申请手续和审批事项繁多,在办事流程上需要进一步优化的对策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继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按照上级的要求,梳理相关涉改事项,及时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按照上级局更新的目录,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推进“网上办”,减少申请人跑腿次数,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企业满意度。三是规范登记业务。进一步梳理现行规范,根据改革的要求,按照登记合法、标准统一、办事便利的原则,依托部门间数据共享的支持,进一步规范登记提交材料和办事流程。四是继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大全程电子化登记力度,通过网上申报日清日结和电子营业执照便利化,进一步提高审批登记注册服务效率和办事效率。
4、针对您提出的精简审批流程的对策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已将非涉密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企业投资实行备案制,政府投资实行审批制。我委编制《企业投资备案一次性告知书》和《博湖县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审批服务指南》,方便办事人员,减少企业或单位办事等待时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服务职能(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阶段、规划审批与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节约15个工作日,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制定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配套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优化环境责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认真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深入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企业与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快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实时公开信息,逐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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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胡超 职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996-6626632
承办人:刘珊 职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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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