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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2021314号提案的 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21 16:59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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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宗均委员:

您好!您们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进共享单车项目增加出行方式的建议》(第202131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与深圳科士达有限公司进行洽谈对接,筹备引进博湖县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计划新建充电站2座及新增50辆电动出租车(按照市场的实际需求分批完成),相对共享单车项目而言更适合博湖县的环境管理和经济发展。目前该项目已在博湖县注册公司,车辆已订购,相关审批手续已经办理完结,正在计划将车辆运输至博湖县,计划2021年10月正式运营。

特此回复!

主管领导:胡超    职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996-6626632

承办人:赵倩    职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干部

联系电话:0996-6626632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