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县机动车保险体系协调建设定点修理厂的建议》(第2021406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博湖县目前有机动车维修企业12家,全部为三级汽车维修企业,而关于建设定点修理厂基本条件为二级汽车维修企业。二级汽车维修企业需要达到的条件如下:一是汽修工、钣金工、喷漆工、电工以上四个工种需要人员数量必须在四人以上,四个工种当中至少具备两个高级(3级)证书,两个中级(4级)证书。同时具备三名质量检验员;二是厂房场地达标要求:车间场地面积:200平米 、停车场面积:150平米以上、接待室面积:40平米;三是汽修厂管理负责人(厂长、经理)为汽修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其他专业者必须为本科学历;四是汽修所必需设备:举升机,烤漆房,解码器,四轮定位,扒胎机,平衡机,大梁校正,工具等;五是注册汽车二类修理厂所需资金大约50万元。结合以上所述条件,博湖县所有修理厂均暂时无法达到,但是我局与交通运输部门正在积极督促修理厂提升自身条件,争取资质升级,同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为博湖县修理厂积极提供和创造机会。
另外,我局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资质等级高的汽车维修企业落户博湖,最终实现我县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保险理赔修理不出县、车辆检测不出县。
特此回复。
主管领导:胡超 职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996-6626632
承办人:赵倩 职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干部
联系电话:0996-6626632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