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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博湖县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8 17:43 来源:博湖县人民政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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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457151/2026-00702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字号:

博政规〔2026〕5

发文机关:

博湖县人民政府

状态: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8-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4169号)等文件要求,经博湖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博湖县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2026918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211月公布的《博湖县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执行标准》(博政规字20212)同时废止。

附件:博湖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博湖县人民政府

                              2026818


附件:

博湖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①、定级成果表

1 博湖县城区土地级别面积表

定级时间

土地级别

合计

2025

面积(公顷)

192.82

329.64

510.18

1032.64

比例(%)

18.67

31.92

49.41

100

、博湖县城区基准地价成果表

2 博湖县基准地价结果表

土地级别

Ⅰ级地

Ⅱ级地

Ⅲ级地

商服用地(元/㎡)

635

452

284

万元/

42.33

30.13

18.93

住宅用地(元/㎡)

385

252

178

万元/

25.67

16.80

11.87

工业用地(元/㎡)

170

125

108

万元/

11.33

8.33

7.20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元/㎡)

190

145

120

万元/

12.67

9.67

8.00

、各乡镇区域平均地价成果表

3 博湖县各乡镇平均地价价格表

乡镇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本布图镇

160

100

90

100

乌兰再格森镇

160

100

90

100

查干诺尔乡

140

100

90

100

才坎诺尔乡

140

100

90

100

塔温觉肯乡

140

100

90

100

博斯腾湖乡

140

100

90

100

大河口景区

245

150

100

120

白鹭洲景区

210

130

100

120

扬水站景区

210

130

100

120

阿洪口景区

245

150

100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