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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1 11:25 来源:博湖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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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苇区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苇区用地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予以公布。最新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执行标准自2021年度起实施,此前执行的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执行标准自20201231日起停止使用。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