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苇区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苇区用地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予以公布。最新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执行标准自2021年度起实施,此前执行的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执行标准自2020年12月31日起停止使用。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