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
1、评估期日界定:2022年1月1日。
2、土地用途界定: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
3、土地开发程度界定:基础设施达到“四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和场地内平整)。
4、容积率界定: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均为1.0。
5、出让年期界定: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50年。
6、权利状况界定: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土地所有权者和使用者分别取得合法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情况下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7、使用权价格界定:公开市场价格条件下的平均价格。
二、土地级别范围
一级地:种畜场,
本布图镇(劳希浩诺尔村、再格森诺尔村、芒南干村、乔鲁图村);乌兰再格森乡:(席子木呼村、乌兰再格森村);查干诺尔乡:(敦都布呼村、乌腾郭楞村);才坎诺尔乡:(才坎诺尔村、拉罕诺尔村),级别面积1656.45公顷。
二级地:塔温觉肯乡(傲瓦特村、塔温觉肯村、哈尔恩格村、科克莫敦村、东大罕村);本布图镇(本布图村、那音托勒盖村、新布呼村);乌兰乡:乌图阿热勒村,查干诺尔乡查干诺尔村,才坎诺尔乡(哈尔努敦诺尔村、莫盖图村、赛罕吾都木村),级别面积880.97公顷。
三级地:塔温觉肯乡克日木哈尔村,级别面积572.87公顷。
三、基准地价成果表
表1:博湖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元/m2)
土地级别 |
Ⅰ级地 |
Ⅱ级地 |
Ⅲ级地 |
|
用途 |
||||
商业用地 |
140 |
130 |
120 |
|
住宅用地 |
95 |
86 |
73 |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90 |
82 |
70 |
|
工业用地 |
85 |
70 |
65 |
|
地价内涵 |
博湖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基准日2022年1月1日,基础设施状况为“四通一平”,商业、住宅、工业、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1.0。 |
博湖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自2023年4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