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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人社局:推动工伤保险扩面增效

发布日期:2024-07-31 17:52 来源:博湖县政务服务中心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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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的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来为您办理并缴费的,个人是不需要缴费的。”74日上午,博湖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窗口秩序井然,窗口工作人员朱美羲正在为群众解释工伤保险参保相关问题。


图为: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宣讲工伤保险政策

据博湖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为提升用人单位参保积极性,博湖县人社局依照最新政策要求,按照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类别分别确定缴费费率,全面执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同时,为扩大工伤保险政策知晓度,博湖县人社局积极谋划,多渠道开展工伤保险政策系列宣传活动。依托春风行动等招聘会现场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介绍工伤保险政策;深入建筑工地,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和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博湖零距离等形式生动宣传工伤保险政策。

此外,为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工伤预防意识和防范能力,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社保窗口积极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进工地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及职工的参保意识。(通讯员:朱美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