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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开展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宣传活动 筑牢风险防范屏障

发布日期:2024-03-29 17:39 来源:博湖县行政服务中心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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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骗提骗贷行为,2024年,博湖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

公积金窗口一方面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强调住房公积金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凡自称“内部渠道”“正规手续”可快速办理业务并借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都属非法中介机构,请缴存人不要盲目轻信。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合作楼盘、企业单位,通过发放政策宣传单、面对面宣传等方式,为企业群众答疑解惑,不断提高缴存人和房企、中介机构的守法意识。

根据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防范和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暂行办法,利用伪造证件、合同、票据等套取住房公积金均属违规行为。对提供虚假资料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结成功的缴存人,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记载其行为记录,随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并转移至系统内部黑名单,并在一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已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三年,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措施,并向其单位通报。

下一步,博湖县将持续纵深推进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惠民便企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发生,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通讯员:张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