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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湖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4 18:10 来源:财政专栏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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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湖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自治州《关于报送政府购买服务统计数据的通知》巴财综[2019]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博湖县认真落实信息报送职责,及时报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现将博湖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购买服务数据统计工作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继续完善2017年4个试点项目:一是博湖县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预算数是2万元、决算数3万元(承接主体是新疆西昭律师事务所);二是博湖县工程竣工委托决算审计预算数是154万元、决算数77.5万元(承接主体是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三是博湖县OV协同系统维护预算数是8万元 、决算数8万元(承接主体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是PPP项目咨询服务费,预算数255万元、决算数100万元,承接主体是乌鲁木齐市汇成信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预算数419万元,总决算数188.5万元。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仍继续完善2018年4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是博湖县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预算数是3万元(承接主体是新疆西昭律师事务所);二是博湖县工程竣工委托决算审计预算数是160万元(承接主体是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三是博湖县OV协同系统维护预算数是8万元 (承接主体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四是PPP项目咨询服务费预算数是100万元,(承接主体是乌鲁木齐市汇成信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预算数27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存在问题。

博湖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上存在问题和短板。单一的法律顾问模式已无法继续满足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环保的方方面面需求。再加之西昭律师事务所不在博湖县本地、且业务繁忙,很多时候无法高效及时的为我县提供法律服务,急需在本地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来弥补西昭律师事务所在服务上的短板。

二、下一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计划情况,

如果能在西昭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实现购买本地法律顾问服务,将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办组织协调作用,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的全部涉法事务进行统一申报登记、分类提供服务、适当予以补助、优化资源配置,改变以往各自为政、良莠不齐的局面,真正起到“1+1>2”的效果和作用。例如,重大复杂案件统一交由西昭律师事务所顾问团队来处置,重点为政府及部门做好各项应诉工作;日常涉法事务、政府、部门重大合同审核交由本地法律顾问跟进完成。

四 、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

博湖县将PPP模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财政改革、拓宽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融资渠道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PPP项目工作,在不断建立、充实项目库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和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做好PPP相关工作,在PPP项目工作推进中,由于相关政策的不断调整,我县从项目筛选、申报、入库、资格预审、磋商等环节也在不断适应政策的变化。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新政策的变化会有新的挑战,为了更好的推进工作、提高效率并防范风险,我县对此类工作进行了不断的创新,下面就此项工作的典型案例举例说明如下。

我县对参与相关PPP工作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所涉及到的采购项目设计、可研编制机构、审计机构、工程造价机构、资产评估机构、PPP咨询机构等工作进行了组织招标,该项目分为5个包分别招标,委托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结果公示。该项目名称为:博湖县PPP工作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年度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ZQ20170731、XJZQ20170807;

最终本次招标入围的中介公司分别为:第一包设计、可研编制最后入围的机构为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第二包审计机构入围单位为新疆华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3家单位;第三包工程造价入围单位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第四包资产评估入围单位为新疆华龙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家单位;第五包PPP咨询机构入围单位为新疆西域融通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

同时我县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招标工作引入公证机制,每次相关工作均要求我县公证处派人现场参与,对所涉及的资质、材料等内容进行现场公证监督检查,对此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

博湖县财政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