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同时将《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报告,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25年,博湖县乌兰再格森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以群众关注的镇域工作重点,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优化镇政务公开栏、村级公示栏等线下平台,配合县级线上公开渠道做好信息同步发布,组织开展工作自查与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被追责问责情况。
(一)主动公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镇依托博湖县人民政府网,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更新和发布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5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格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度,博湖县乌兰再格森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主动公开动态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由办公室牵头,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的时效性。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2025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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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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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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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一些领域的公开程度还有待提高,一些重要信息的发布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强。群众参与度不高,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不够充分。三是五办五中心各业务口之间衔接不够,信息收集上报存在滞后的情况。对此,我镇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整改措施如下:
(一)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延伸培训范围,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让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更有活力。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提升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我们将积极开展互动交流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们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