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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12:56 来源:博湖县财政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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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助推财政治理效能提升。全年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大重点。通过门户网站专栏,深化预决算、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重点领域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聚焦财政核心领域,2025年通过财政专栏主动公开预决算、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七大板块136条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财政信息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相关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定期检查更新信息、确保平台运行安全、内容准确、服务有效。

(五)监督保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构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加强督查与检查,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各方意见建议,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精准度不足,部分财政专业信息解读不够通俗,群众理解难度大。

2、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政务公开整体公开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财政核心业务,细化专项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成效。

2、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在确保信息准确和不泄密的前提下,要做到阶段性的信息定期公开、经常性的财政信息随时公开、对已发布的具有实效性的财政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 号)中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