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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13:00 来源:博湖县司法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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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博湖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州及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积极利用博湖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司法行政动态、普法案例、政策解读等信息150余条,增强了公开的实效性和互动性。

)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定期梳理和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与解读,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积极运维博湖普法政务新媒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了局内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信息公开设施,方便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

)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对外公布了监督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形式有待丰富。目前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运用图文、图表、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进行解读的能力尚需提升。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在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处罚等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以更精准地满足群众需求。

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能力需持续提升。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2026年工作中,将积极探索运用新闻发布、政策问答、动画视频、H5等多种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细化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增加典型案例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指导性。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计划在2026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并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