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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12:48 来源: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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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现公布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博湖林业和草原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信息公开与林草业务深度融合,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内容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推进情况2025年,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主动公开信息25条,其中通过博湖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8条,通过博湖零距离公众号、博湖好地方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7条。公开信息主要聚焦林草生态保护、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突出政策解读、工作成效、民生服务等公开要点工作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严格规范申请受理、审查、答复全流程管理,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优化答复文书标准化模板。2025年,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博湖县人民政府网上传网站信息、保密审查三级审核表》要求,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实现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对公开信息严格落实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四重把关。全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完成存量文件清理并公示结果,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合规。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隐私管理,上传信息时注重保护群众及相关部门隐私信息,不定时自我排查,及时纠错,严格把关,举一反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把博湖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按照中央、省、市、县政府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发布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行政执法、网络舆情回应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分管领导牵头,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5年,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公开形式缺少创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在执行具体要求。

(二)改进措施。2026年,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再深化。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二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主动公开、加强监督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观性,积极发挥各业务科室的业务专业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着力增强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