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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18:39 来源: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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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博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博湖县博湖镇人民路153号,电话:0996-6623171,邮编:841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守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四大核心公开领域精准发力。及时公开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要政策文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执行落实情况等;针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全面发布县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公共资源配置、优化营商环境等关键信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政府债务信息等。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公开,集中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发放结果等信息,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352条,指导和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开展各类业务点对点培训40人次。官方微博微政博湖全年推送信息2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优化答复文书格式,建立高效沟通机制,精准把握申请人需求,对复杂事项耐心解读和说明。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群众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政策发布与解读同步推进。依托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库管理各类政策文件,及时更新失效目录、补充新增内容,明确现行有效清单。2025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8件,现行有效16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程度持续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日常督办工作中,每周开展网站更新检查。规范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报送和发布流程,以确保政府信息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聚焦医疗教育、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246条;开设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全年发布涉企行政检查信息33条,集中展现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积极开展等保测评。政务新媒体方面。坚持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及时注销下线僵尸账号,以优质账号打造群众放心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2025年累计全面检测评估4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备案信息,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衔接,提出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内容公开、提升实效公开等要求;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围绕政府网站运维、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内容,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160人,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2025年,下发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1期,围绕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对5个职能部门开展督查1次,不断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日常考核、通报整改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中,形成以考核促公开的工作格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869

行政强制

2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3.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的力度有效破解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操作仍需加强。二是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常态化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个别单位的新媒体账号在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上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信息的传播效果和群众的服务体验。

(二)改进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随机性的基层调研,通过实地走访、随机访问的形式,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并根据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操作难点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二是定期对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互动响应等进行巡查,并对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确保政务新媒体顺畅运行,同时,定期组织运维人员在平台运营,内容管理等方面进行专业化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博湖人民政府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