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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12:54 来源: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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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5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3号,邮编:841400,电话:0996-662215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府网站、博湖融媒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受理、主动沟通对接、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准确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博湖县人民政府网上传网站信息、保密审查三级审核表》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明确原则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一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汇报,实事求是。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隐私管理,上传信息时注重保护群众及相关部门隐私信息,不定时自我排查,及时纠错,严格把关,举一反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度,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利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博湖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博湖好地方App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主动公开单位相关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情况。由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牵头,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1.5135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提高了群众关切回应效率。然而,对照工作标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方面仍显不足,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上还有欠缺,公开的信息动态更新不够及时,公众参与度和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工作工作的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和程序,强化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和责任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安全有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全过程,提高住建行业公开意识和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