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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18:05 来源: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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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现公布博湖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工作。坚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对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明确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督促各部门和乡镇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门户网站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49余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1250条。“博湖政府”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8条,累计收到州(县)长信箱75件,均已按期办结,答复率100%,平均办理时间为5天。按照《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规范准确编制了《博湖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规范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对重点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县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全年县本级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0针对相关部门提升办理质量和答复水平,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规范性文件库,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做好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和配套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提高文字说明、图文图解等解读比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协同联动等工作规程,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规范发布,加大重要信息转载力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各类信息的可见性、易查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核。坚持日常网站巡查制度,确保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明确原则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更新和增加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公开新增领域事项目录推进IPV6部署改造,严格域名管理,迁移云解析服务,强化域名解析安全防护,确保县政府网站一、二、三级页面IPV6支持稳定,支持率均为100%。进一步夯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强化互动交流板块建设,不断增强回应效果通过网上调研、意见征集、问卷调查、县长信箱、12345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日常考核、通报整改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中,形成以考核促公开的工作格局。根据自治区下发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整改不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持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以《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我县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工作。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新媒体检查结果,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安排专人定时摸排政务新媒体稿件发布情况,并督促内容更新,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各部门领导重视程度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点对点培训62人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动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0

行政强制

1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部门单位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新媒体未及时回复的现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变动较多,工作容易出现“断层”,各乡镇、各部门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公开内容了解不够全面。

主要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巡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的更新发布工作,做到定期更新、及时更新、有效更新加强业务培训和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二是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适时开展现场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办任务,重点督查督办,严格按照考评办法,对督查问题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同时,探索政务公开督办检查机制,将其纳入效能建设考核范围,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博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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