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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2:34 来源:博湖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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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博湖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博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9966929311,邮编:841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服务实效,依法、及时、准确、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主动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部门动态、行政执法类信息、权责清单、服务指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自然资源政务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定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方式,严格落实执行,局属各股室责任到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把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充分依托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作用,在城乡规划领域和自然资源领域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各专栏信息及时得到更新维护。二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长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二办理信息公开人员均为兼职,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内的办事内容。三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培训,提高各平台依法公开能力。二完善信息员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疏通信息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着力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增加图表图解等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