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制定《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大队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我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第二批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工作,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队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2023年,我大队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图文新闻18条;通过博湖县零距离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0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信息10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受理、主动沟通对接、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准确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大队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设立专人专岗,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聚焦强化监督管理,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导向关、质量关、加强所属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降低事故差错,杜绝事故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度,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充分利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林草动态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情况。由办公室牵头,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2023年我大队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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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中,我大队尚有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文书审核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大队将继续认真落实州、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强化学习,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工作,对内容、文字表述进一步抓好规范,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三是进一步梳理大队工作信息并对信息公开各项标准进行学习,做到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保障公开条数并增加发布信息量,使广大群众能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