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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1:11 来源:博湖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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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湖县商工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博湖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类3条、三公经费类1条、2022年度述法报告1例、权责清单1个,电商月报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单》,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度,我局充分利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我局动态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有关要求,博湖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统筹、协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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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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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广度、深度有待加强等不足之处需要完善整改。一是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时效性和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内容上的理解和把握的尺度上需要进一步科学化,对内部管理和部分主动公开内容的界定上还需进一步研究明确。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更贴近群众,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