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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博斯腾湖乡葡萄基地南G218线岔路口南侧砂石土矿砂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24 09:24 来源:博湖县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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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博湖县博斯腾湖乡葡萄基地南G218线岔路口南侧砂石土矿砂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124日-2022128日。

电话:0996-6622750

通讯地址: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团结东路65号)

项目名称:博湖县博斯腾湖乡葡萄基地南G218线岔路口南侧砂石土矿砂石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博湖县博斯腾湖乡西侧20km

建设单位:博湖县西海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生产活动为砂石料开采,占地面积4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选矿设备、成品堆场、沉淀池、办公生活区成品堆场位于料场北侧,占地面积2000m2,废石料堆场分布矿界侧,距矿界20m,占地面积3000m2,排土场位于北矿界外10m处,占地面积2000m2设计开采年限为2.3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地表扰动。尽可能减少弃渣量,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及时进行生态修复,规范化处置施工期各类废弃物。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各种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水,含有少量油污及大量泥沙,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防渗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结束,对该防渗沉淀池回填并进行复垦、绿化。生活废水为工作人员日常生活办公产生,设立环保厕所,人员排污集中收集,污物定期清理至博湖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露天开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扬尘。采矿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过程采取控制车速和密封运输物料措施;筛分过程采取湿式筛分;堆场采取苫布遮盖、设立围挡措施。开采完成的区域,通过边坡、断面防护,播撒草籽、恢复种植梭梭等耐旱植物的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为筛分的废石料,堆存于废石料堆场,料场服务期满后,用于采坑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博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对各项设备巡护检查,保证环保投入、措施到位,降低环境事故风险。施工场地明确环保责任人,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环境风险防范意识,防范生产和环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