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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10-26 09:31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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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 )。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三、申报材料:1.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总投资额、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限、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以及自治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方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大厅(http://www.xjtzxm.gov.cn/)注册后,进行项目备案申请、查询项目办理进度、补正资料及办结项目的变更等。

五、其他要求: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