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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12 13:52 来源:博湖镇人民政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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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湖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站位。2023年博湖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加快推进落实《博湖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重大目标任务,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为博湖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领导。博湖镇政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谋划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具体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召开17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全镇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博湖镇“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召开3次专题会议听取社区法治建设情况。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博湖镇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学习议程,年内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疆的重要论述21场,开展交流发言材料1场,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政治学习,全年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管理法规34场次,提高了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新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化干部群众法治学习培训。建立健全普法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全镇共计111人。加强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强化智慧普法平台功能,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大众传媒,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利用“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开展“学法达人月月赛”,用好“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新疆干部网络学院”、“新疆党员教育在线学习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开展学法和以案释法持续开展开展司法、法律服务队伍的分级分类分层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各类培训,持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水平。同时在全年节庆日、法律实施日,组织开展法治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和征文、书画、摄影等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65场次。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走深走实。一是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和领导调整等理由不履行或不实际履行承诺,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努力建设诚信政府。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博湖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部署,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通过制度创新、改革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办、一网办、一次办、就近办”,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氛围,推进简政放权,攻坚流程再造,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截至目前,全镇7个社区群众便民服务站已全部建成,社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专网已接入开通,并能正常使用。镇机关、社区服务场所名称、窗口吊牌、事项公示牌等已完成基本服务标识。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增强“12345”政务服务品牌,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全年共接到投诉7条,已办结7条。群众服务窗口好评率及热线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切实提高了政府系统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发挥党组织优势,统筹共享各方资源,把“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创建活动,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积极打造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两新”党建工作示范点,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品牌,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六)健全依法行政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依法决策,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博湖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了目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压实法律顾问职责任务,严格按照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完成7个社区《居民公约》的制定。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博湖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将事关劳动就业、市场监管等8个方面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的制定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今年以来全镇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博湖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1名律师担任镇法律顾问,5名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9次。今年以来镇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参与合同文书起草、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为镇、社区干部开展法治授课,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博湖镇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强化起草部门法制审核责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100%。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博湖镇深入学习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纳入干部学法清单,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签发、登记编号、公布等程序。今年以来全镇无规范性文件。

(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向乡镇(街道)赋权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基层工作。今年博湖镇共新申请执法证考试人员4名,其中3人参与执法证申请考试,成绩均为合格。

(八)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一是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博湖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完善2023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个。制定年度应急演练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处置能力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提升作用。二是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博湖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社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九)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全年共开展相关各类形式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二是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升了基层法律服务效能。积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定策审查工作,通过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地为重要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和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让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切实发挥。三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围绕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全年扎实有效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315场次。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场次。

(十)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全镇建立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行政调解委员,打造了7个矛盾纠纷调解室,整合社区干部、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同时,组建7支信访矛盾调解志愿服务队伍,构建“城镇、社区、网格”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紧盯辖区家庭邻里、劳动人事、金融借贷等重点领域,信访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全面摸排,提前谋划,及时化解,用好“楼栋党小组”“小区临时党支部”“社区临时大党委”平台,发挥社区网格员、访惠聚工作队员、民警、联户长作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发挥社区大党委作用,落实好网格化建设,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众性矛盾纠纷,通过社区吹哨,协调解决辖区跨领域跨部门问题72件。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用好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47件,化解率100%,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网格、中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加强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有效防范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行政复议机制改革,落实改革要求,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加强诉前协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博依委发〔2022〕3号)要求,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联动,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强化信息互联互通,推行行政败诉“一案一整改”工作,持续推进“两降一升”,全年出庭应诉1起。

(十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按照《博湖县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要求,镇党委将推进工作滞后、懒政怠政、对群众态度恶劣等问题加大对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今年以来全镇共运用党委“第一种形态”12次,干部作风转变明显。二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政府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坚持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

(十二)健全法治政府科技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推行网上办事,截至目前网上维护事项及走件5296余件,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持续做好办理事项再优化,规范事项名称、编码、统一一次性告知单模板,对一体化平台内的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修改维护事项信息。三是认真摸排,围绕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民办事流程,现乡镇下放63项事项,全面规范各级服务细化、简化群众办事工作流程。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政府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及时调整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依法组织协调推进全镇法治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社区法治建设情况17次,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4次,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从全镇实际出发,研究制定《2023年博湖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全国第三批、自治区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和单项示范创建项目,争创一批单项示范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干部优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大多数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依法行政与完成上级工作任务相矛盾时,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没有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二)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入脑入心。在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深入群众程度有限,需要更多开展立体化、互动式的法治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公共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存在较大提升空间。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所提供的服务仅是简单的法律咨询,形式单一,质量参差不齐,无法适应服务需求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要求,从而导致在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上很难做到真正为民所需,致使供与需之间缺少一种平衡。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学法用法,增强干部法治观念。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把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政班子会议议题重要内容,并强化学习实效。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推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十分钟学法”制度。加强镇综合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利用支部“三会一课”、每月党日活动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和学习。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讲、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部署开展普法、禁毒,安全生产、国安宣传教育等工作,形成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博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