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述法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张鸿强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博湖县应急管理局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政治理论学习48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及应急管理各类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不断加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
(二)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71项、行政检查7项等共计108项行政检查事项,并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全年高效办结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3件,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条,行政许可3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按要求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完成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网上专题培训以及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网上专题培训,全局干部履职能力得到提升。结合我局应急小课堂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余次,完成法宣在线学习60小时以上,不断提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定法制审核人员1名,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处罚案件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处罚适当。全年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25次,行政处罚6次,罚款70.8万元,处理涉企投诉举报事件1起,所有行政检查均采取亮证执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
(五)上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年度述法反馈、自查和法治督察反馈的15项问题,逐项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年度法治督察反馈的9项问题,通过局主要领导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综合查一次”、组织开展专题学法活动等方式,所有反馈问题将持续整改。二是针对上年度述法反馈、自查中存在的6项问题,通过法制审核人员全程参与案件审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企业进行法治讲解以及强化执法全程管控等方式,所有反馈问题将持续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人才建设存在短板。随着执法工作日益复杂,执法流程标准化程度不足的问题凸显,导致执法效率和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在应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新型、复杂案件时,表现出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法律法规适用不准、证据收集与固定能力不强等问题。专业化培训频次不足、内容与实际脱节,导致执法人员实战经验积累缓慢,难以适应日益精细化的执法需求。对法治在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群众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理解不够透彻,既懂应急管理业务又精通法律知识的人才较为缺乏,法制审核力量薄弱。
(二)普法形式创新不足。日常普法主要通过发放资料、悬挂横幅、集中培训等方式,内容偏重法规条文宣读,形式较为单一,受众范围有限,信息传递多为单向灌输。缺少结合博湖县本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实际案例的“以案释法”素材,使普法内容与群众切身感受和实际生活存在距离。普法活动多注重举办场次、发放数量等过程指标,缺乏对公众接受程度、知识掌握情况、行为改变效果的系统跟踪。普法工作与群众实际法治需求之间存在脱节,影响法治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完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设。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确保职责清晰。强化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提升应急响应合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
(二)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切实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坚持依法履职和规范执法,主动运用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三)提升决策质量和执法效能。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机制,涵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应诉、合作项目洽谈、遗留问题破解等方面的参与度,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化。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发更贴近群众生活的普法内容,制作更“接地气”的普法产品。强化案例教育作用,通过正反典型案例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培训,通过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全面深化“互联网+执法”,推行“执法记录仪+电子案卷”双留痕模式。严格执行“扫码入企”制度,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精准度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