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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述法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17:52 来源:博湖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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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董红红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锚定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方向盘”。作为局党组书记,我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精准发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优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保障法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全年召开法治建设党组会4次,实现责任层层传导、任务件件落实。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日学习内容。同时,运用“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和“逢九必讲”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授课2次,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深化法治实践,激活依法履职“动力源”。一是构建多元普法体系,厚植法治信仰根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模式,让法治精神走进千家万户。抓牢关键节点普法,借助“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段,开展“法治进乡村、进企业、进街道”活动8场次,发放双语宣传资料350余份,覆盖群众300余人次。二是精准靶向普法,针对用地企业开展“上门普法+政策解读”服务8次,保障重点项目合法合规推进,提升基层自然资源管护法治能力。

(三)优化法治服务环境,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将法治建设与“放管服”改革深度结合,以法治思维提升服务质效。一是规范行政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建设用地供应等13项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为促进自然资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研究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法规解读,聘请行风评议员3名,切实解决企业、群众的痛点、堵点问题。三是保障合法权益,畅通12345政务热线、信访信箱等诉求渠道,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6件;建立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司法所、乡镇开展调解工作6次,成功协助乡镇化解宅基地纠纷、土地权属争议等问题1件。

(四)正视问题短板,找准提质增效“突破口”。围绕以上三个方面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中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上年度述法反馈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年度自治区反馈的5个问题、自治州点评的5个问题、县委主要领导点评的3个共性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科室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只有业务科室了解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为,对于单位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工作中有瑕疵,推行柔性执法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认识不足。

(二)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充分等问题。有的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落实不到位,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不足,容易导致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法定职责公开力度不够。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度还不高,存在违法占地和耕地现象。群众对于新时代下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对于新政策、新制度掌握不及时,了解政策具有滞后性,给群众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四)信息公开不规范。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的规定理解不到位,认识上有差距。未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部分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数据的真实性和内容有错漏。信息公开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存在漏洞。

三、下一步工作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主要抓手,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决策水平,深化思想引领,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穿始终,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法培训,继续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组织执法业务实训,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化法治融合,将法治建设贯穿自然资源规划、保护、利用全过程,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二)强化执法监察。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执法效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推动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充实法治专业人才力量,优化执法队伍结构。

(三)创新普法实践。打造“精准普法+特色品牌”模式,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体系,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法治融合。将法治建设贯穿自然资源规划、保护、利用全过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博湖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