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刘昌军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政治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各类载体强化法治教育,推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走深走实,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024年,组织开展法治宣讲2次,开展集中理论学习50次,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1期。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个体工商户登记推行“一核制、一人通办、当场发照”制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小时。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全面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截至目前,办理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1122件,网办率95.50%,新增市场主体339户,其中新增企业173户,个体工商户25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户。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落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2024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按要求向县依法治县办报告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不断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四)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严格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以来,开展单位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9批次,检查123户;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抽查10批次,检查23户;完成自治区、自治州下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抽查11批次,检查58户。任务完成率和公示率均为100%。二是强化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了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8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2项,聘请法律顾问2人,参与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把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出庭应诉的各项工作。2024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业务领导、注册登记科负责人3人出庭应诉。
(五)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配合做好乡镇综合执法工作,针对本系统2项下放权力对乡镇进行指导,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已经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0条,行政许可494条。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1台,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完整。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法制审核机构对80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6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召开案审会进行了集体讨论。三是坚持依法监管。聚焦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领域和虚假广告宣传、价格监管、消费欺诈等重点领域,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截至目前,查处各类案件83件。四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按时完成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案件111件,其中,投诉79件、举报32件,诉转立案查处13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做好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问题整改。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述法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法治督察工作。对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整改,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并举一反三,将整改成效融入市场监管日常。认领2023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的14个问题,并全部进行整改完毕。
二、亮点工作
当前,博湖县各类市场主体活跃度较低,企业积极性不高,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开展柔性执法的方式,优化市场监管领域法治营商环境。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减免责“三项清单”,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错误等因素,兼顾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出合法合理妥当处罚。开展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指导,通过说服、教育、示范、告诫等方式,积极帮助市场主体认识错误,分析问题根源,提高其规范经营的意识。截至目前,作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53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6件、从轻行政处罚案件7件。通过规范裁量权和柔性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有力促进了博湖县域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法治市场监管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深化监管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和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基层监管执法干部“一专多能”水平。
二是加强投诉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积极履职,做好调解工作。对涉及面广、处理复杂和国家标准缺乏的矛盾纠纷,及时联动相关职能部门、邀请主管单位参与案件分析和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复杂难题。对矛盾问题突出的消费纠纷,经调解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引导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对生活困难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要重点关注,引导消费者联系民政、司法等部门求助。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在开展对个体、企业的业务培训的同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个体、企业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中心政务大厅,发挥大厅LED电子屏的宣传效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APP进行法治宣传,扩大宣传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