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湖县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县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主要检查了全县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情况、规范贮存情况及过期失效药械的清理情况。同时要求医疗机构:一要规范购进,通过合法渠道购进药械并索取和妥善保存相关凭证,确保药械持续可追溯;二要规范贮存,严格按照各种药械注明的温湿度等条件贮存药械,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三要及时清理,对过期失效的药械要清理下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严禁使用过期失效药械,确保药械使用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明码标价不全、温湿度记录不全等问题已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全县医疗机构药械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开展药械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文/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樊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