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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09-21 17:24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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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领导信息:局长 李海胜    联系电话:6624750

                             书记 范先融    联系电话:6624986

机构名称:博湖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地址:团结东路652楼西

办公时间:夏季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时间:1000-1400,下午时间:16:00-20:00。)

       冬季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时间:1000-1400,下午时间:15:30-19:30。)

联系方式:6622750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编制本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定本县经济和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负责本县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监理工作;征收本县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人的排污费;负责烟尘、噪声等基础性监测工作;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的监督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实施、排放污染物的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行按照排污费征收的范围进行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县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处理和信访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