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工作部门 / 农业农村局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2 11:28 来源: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2022年,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总体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完善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为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部署,全局干部职工通过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智慧普法云平台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22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法20余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13次,专题学法1次,组织科级干部讲法治课5场次。

(二)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博湖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博湖县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方案》等计划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人人有责。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聘用新疆腾格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要行政决策论证,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2022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各项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梳理权力清单事项,审定县级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332项,其中: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261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16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裁决1项。二是建强执法工作队伍。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队合一工作机制,壮大执法人员队伍,2022年招录执法人员17名,目前执法大队在编人员达29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局持证执法人员达21人。配备执法车辆12辆、执法船舶12艘、执法记录仪15台、对讲机27台,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48人配备统一执法制服,执法装备不断完善。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记录仪、执法文书使用,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信用中国-巴州平台和博湖党政信息网公示公开行政许可事项7365件,行政处罚案件38起。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人,对以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罚款数额巨大的等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四是强化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通过组织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讲座、线上学习、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养,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水平和能力。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为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260余人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州行业部门执法专题培训1轮次26人。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对照权责清单目录,审定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事项35条,完善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办事指南。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办结大型工程机械业务2886件,驾驶证业务572件,操作证业务482件,办结率100%。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严防“执法扰企”。制定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25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执法检查,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制定《博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工作计划》《博湖县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博斯腾湖禁渔期工作方案》等方案计划,全面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博斯腾湖禁渔期专项执法检查、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和禁限用农药兽药,禁渔期非法捕捞,农业机械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疲劳驾驶、机械带病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博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4160余人次,执法车辆1250余辆次,执法船舶116艘次,对全县农资经销店、兽药经营店、家禽屠宰店、牛羊屠宰场、农业机械维修店、种养殖合作社及博斯腾湖水域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农资店、兽药店、种养殖合作社等1200余个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700余人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8起,涉及40人,罚款1.44万元。办结案件中:渔政案件4起,涉及6人,罚款0.43万元;农机案件32起,涉及32人,罚款0.81万元;农药案件1起,涉及1人,罚款0.2万元;动物卫生案件1起,行政警告1人。没收非法船舶24艘、非法钓具50件、非法网具152张、非法电捕器2套,没收渔获物17.8公斤;没收违规经营的过期农药188袋(瓶)46.4公斤。

(六)坚持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八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执法检查对企业、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600余人次。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讲座12210余人次。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300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单一。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单一吸引力不强,难以使法律法规宣传入脑入心,覆盖面有限。

(二)农业综合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部分行政执法案卷执法程序及文书使用不够规范,文书不统一,案卷制作水平不高。

  (四)执法装备条件较差。部分执法车辆、执法船艇、无人机等设备老化严重,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形象和执法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内容清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严格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在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定前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保证决策合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制发程序,落实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通过部门网站和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许可项目、执法结果、办事指南等内容。

三是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推进预留编制的人员招录配备、执法装备条件的提升、执法标志和服装的统一等,写好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建立和完善运行流程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做到统一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回复。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编写执法典型案例,利用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等时机,深入乡村开展面向农资经销户和农民群众的以案释法活动,将法治教育以多样化方式融入到行政执法过程当中,增强普法质效。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争取到2023年底每个行政村至少创建3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