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支持下,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转变观念,狠抓落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住建系统管理成果,净化全县生产生活秩序,建设法治政府,有力地促进全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轨道,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住建局把法治政府创建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由局长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优化干部力量充实办公室有序推进依法行政。重视发挥法治机构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法治政府创建专职工作人员。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一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均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开执法身份。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设置公示栏和网上信用平台动态公示,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认真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参加各类培训,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三是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大”公园这一部署,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各项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责任人,做到人人身上有指标,确保城市干净整洁,目前,城市道路、绿化带的杂草、杂物已初步进行清理,今后将继续加大工作督促落实力度。四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我们成立了博湖县住建局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审委会,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今年关于城乡建设补助资金分配、住建城乡建设网络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等的重大行政决策,都经过了领导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讨论,由局党支部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同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备查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及作出的决定,由专人负责全过程如实记录,并按文书档案保存要求完整存档备查。
(二)坚持依法行政,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开展城市综合执法活动,改善市容市貌。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重点对主要街道、县城学校、幼儿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开展户外广告、“牛皮癣”专项治理。对37处破旧户外广告牌和100余条破旧横条幅依法进行清理。为确保居民安全出行,加强县城、百信休闲园的监察工作。及时预防和查处人为损害公共设施行为,为建设美好家园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内部法治教育力度,营造普法良好学习氛围。落实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等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重点学习宪法法律、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要坚持理论与实践、学习与运用相统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全面工作的能力。
(四)简政放权,提高效能。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设立建设工程审批“一站式”服务大厅,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被“首问”的工作人员耐心指引到所在部门办理。通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减少内部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办事效率,做到“只让办事人员多跑脚、不让群众多走路”,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
(五)落实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县委要求,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涉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清理要求,对涉及住建行业的地方性法规逐条逐款进行了对照检查。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了以局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七)强化监督,确保履行法定职责。全年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行政调解案件均为0。加强日常培训,严格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把关程序,执行“三项制度”,从立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等全过程严格把关、严格监督,没有出现因处罚不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严格落实和完善社会治安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完善城乡精细化管理,加强县城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公共设施等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强百信休闲公园、城镇绿化带建设。加强景观区绿地建设管理,提升县城宜居指数。
二是加大城建监察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教育惩戒结合、以教育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加强城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管理力度的同时,及时查处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三是做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宣传与工程建设质量培训,定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全力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
四是狠抓建筑市场管理。继续加强城乡建筑市场管理,依法整顿城乡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强房地产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完善房屋初始登记、交易登记工作机制,有效地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做好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