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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23-02-17 18:39 来源: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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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我县通过优化前期服务、精简环节、一网通办等改革举措,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捷度和企业满意度,提高审批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工作工程建设项目不得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得先开工后补办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擅自缩短招标投标活动法定时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定证明事项,对可以通过审批系统查询的资质、资格证件,不得要求提供原件,不得要求投标企业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盖章的中标备案文件作为业绩证明。二是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按照应合尽合、应减尽减的原则,对事项审批全流程各环节办事流程进行优化、申报表单进行规范、申报材料进行整合,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获取互认,坚决取消重复材料,构建形成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完成提交的全流程审批模式。

下一步,住建局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不断完善优化审批管理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压缩审批时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与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