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根据自治州、县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博湖县教科局坚持以依法治国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发展为动力,以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重点,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宣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1.加强“八五”普法宣传。我局继续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对《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意识。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为使法治知识深入人心,强化法治理念。各校(园)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开展了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如观看典型案例、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等。通过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师生明辨是非能力和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各项机制,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完善各项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我局完善了各项制度。一是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对领导班子分工、各股室负责人工作岗位、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职责与权限进行公开,完善了限时办事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结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明确了局机关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局各股室发布的文件、信息都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阅后才正式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与更新制度。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审核,密切配合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全面、大量、及时的信息。
2.拓展信息来源。为确保信息来源,我局要求各股室及时报送工作动态,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准确鉴定保密内容和范围的基础上,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科学鉴定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3.拓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县教育动态,方便群众咨询、投诉或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建议,我局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信息。与此同时,局机关不断完善博湖县教科局网站,按照各股室的不同职能设置有职能机构、政务公开、教育信息、招生考试、学校安全、教学教研等十多个版块;同时链接博湖县人民政府网,涉及教师关注、群众关心的各个方面内容。为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局信息提供了平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审批流程。
我局对本单位负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流程进行办理;对民办教育机构每年一次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实地检查、严格审阅资料,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确保我县民办教育机构教学秩序正常。
1.民办教育审批情况。我县社会力量办学评估小组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我县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批。截止目前,我县共有民办学校1所,培训中心1个。
2.办学审批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对在辖区内申办民办学校予以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加强对各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管,要求各民办学校在办学事项变更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对民办学校进行全面规范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民办学校予以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幼儿园或教育培训机构,符合相关设置标准的给予补办手续;加强民办学校办学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办学许可证所涉内容及各项行政审批、备案情况都依法予以公开。
3.教师资格证审批情况。我局成立了博湖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委员,人事股负责相关工作。根据教师资格证审批有关制度,我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审批。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教师资格证办理程序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审批办理教师资格证。即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进行现场确认,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作出认定结论,最后由我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不予认定的通知。
(四)依法依规管理,提高政策实效。
1.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根据《博湖县中小学、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博湖县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博湖县县管校(园)聘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益。
2.提高教师福利待遇。一是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把教师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设立“教师工资资金专户”,实行全县统发,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实施每年的正常晋升工资制度。二是落实上岗退费政策。实行教师县域内景区旅游免门票、免费体检等政策。为全县每名教师定制工装、购买人身保险、配备笔记本电脑;按照教师工龄为乡镇教师每月发放标准为200、300、400元不等的基层补贴。
3.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巴州中小学校历安排,落实教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切实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产假和哺乳假制度。
4.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博湖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实行统筹管理,专门设置专项资金账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拨付坚持按资金审批程序,按预算、按计划、按实施进度的原则,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或供应商。
(五)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信访工作。
我局按照“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热点问题、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稳步发展”的总体要求,把信访维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以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化解纠纷,努力排除一切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安定和谐的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少数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大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围绕“十四五”发展主题开展法治宣传,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营造学法、用法氛围,通过集体学习讨论和自学等形式,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及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