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教规﹝2019﹞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政策管理办法》 (新财规﹝2020﹞10号),经过博湖县第六小学党支部的认真评审、审核,公示确定,现将符合资助条件的(6人)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举报电话:0996-6622569 进行反映,联系人:杨军。
博湖县第六小学
2022年3月21日
博湖县第六小学关于2021年春季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名单
序号 | 姓名 | 年级 | 班级 | 监护人 | 备注 |
1 | 安欣 | 五年级 | 2班 | 安忠海 | |
2 | 佐合热古丽·热依木 | 六年级 | 2班 | 热依木·艾尔肯 | |
3 | 伊力亚尔·热合曼 | 三年级 | 2班 | 热合曼·买买提 | |
4 | 亚库普·肉孜 | 二年级 | 1班 | 肉孜·阿木提 | |
5 | 再乃甫·塔伊尔 | 五年级 | 2班 | 阿巴拜科日 | |
6 | 凯麦尔江·柯尤木 | 六年级 | 1班 | 克依木·麦麦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