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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195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12 17:20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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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忠英、孙金华、刘芳、赵淑梅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博湖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博湖县职业高中教育的提案》(第2019511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按照自治州《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实施职业教育惠民、就业惠民工程,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建立一所县级职业教育学校。以文化旅游业、现代农业、光伏新能源等为代表产业,以美术、播音主持、舞蹈等艺术教育为突破口,开展普通高考艺术生专业培训、专门技能人才、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按照每年全县的初中毕业生数,合理申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招生调控政策,为中职招生预留空间,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院,逐步提高普职比,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助推博湖县职业教育学校发展和规范管理。

我县依托河北省秦皇岛市奇石艺术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严格按照自治州《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逐步报告审批,目前博湖奇石职业高中的成立已经得到州教育局许可的批复,博湖县第一所职业高中的成立为博湖县发展职业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后将通过以点带面的发展模式,促进博湖县职业教育全面发展,为我县的发展进步培养大量技术型人才。

主管领导:董芙蓉      职务:县教科局局长

联系电话:0996-6623668

承 办 人:阿力腾       职务:县教科局基教办主任

联系电话:0996-6624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