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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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城)行罚决字[2024]61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4年4月24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席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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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4年4月19日00时许,席建文从本部图镇开车到马洁住处拿房产证,在拿房产证期间,席建文与马洁因感情一事发生争吵,继而席建文用双手拖拽马洁至卧室内,随后用右手往马洁左侧脸部扇了两巴掌,导致马洁左侧脸部红肿,左侧鼻梁骨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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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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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拘留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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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