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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人社局多举措全面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

发布日期:2019-06-13 16:57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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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部署,降低社保费率,同步实施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博湖县人社局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做足准备工作,如期实施、落地落实社保费率降低政策。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全面掌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要点。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神,,严格执行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5月起自治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19%和20%下调至16%。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是积极向参保单位和社会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宣传引导工作,为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业务经办人员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窗口工作人员,从政策解读、业务经办流程和要求以及业务经办过程中会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系统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切实执行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及时准确全面做好参保单位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工作,热情耐心做好社会各界群众咨询答复,确保把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据统计,自2019年5月起自治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19%和20%下调至16%。据统计,自实施降费政策以来,2019年5月我县基本养老保险降费57.34万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0年4月底,2019年1月-5月降费67.3万元;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2020年4月底。2019年1-5月累计降费15.69万元。自实施降费政策以来,我县2019年1-5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累计降费360.55万元。

据了解,人社局严格落实社保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缴费压力。自2015年实施降费政策以来,我区已连续5年阶段性降低各险种缴费比例,为企业减轻了很大一部分负担。作为一个中小微企业比较密集的县市,我县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降费政策,为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争取了实惠、减轻了负担,同时也带动了企业用工,不仅促进了经济发展,促进了劳动力就业,也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全民参保的目标任务。(柴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