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至17日,博湖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风险源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我县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此次检查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废物产生、储油(气)等39家企业。其中博湖县正通供排水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加油站4家,产生医疗废弃物8家,机动车拆解行业产生废机油12家,畜禽养殖4家,木材加工2家,塑料制品2家。通过经常性、不间断、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企业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始终做到心中有数、可防可控。对污染物排放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强化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管理,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应急预案不完善、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环境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没有结合岗位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没有及时公开环境应急预案。
执法检查人员要求企业进一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管理机制,鼓励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对检査过程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