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发〔2026〕85号)相关要求,现将博湖县5名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共5人,发放金额9650元。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10月20日
监督部门: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662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