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等八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5〕5号)、《关于印发〈2025—2026年度自治区肉牛能繁母牛、能繁母羊、饲草料、优质奶牛养殖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函〔2025〕583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对乡镇养殖场(户)上报的肉牛能繁母牛养殖补贴、引进良种种公畜补贴进行审核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良种公畜补贴:博斯腾湖乡新航养殖专业合作社畔寒羊扩繁养殖专业合作社从疆内有种畜经营资质养殖场所购进的杜泊种公羊15只、德国美利奴种公羊3只,补贴资金合计5.4万元,本布图镇申报购进的湖羊种公羊1户2只,补贴资金0.2万元。良种公畜补贴资金合计为5.6万元。
肉牛能繁母牛补贴:查干诺尔乡申报1户3头牛,补贴资金0.15万元。
以上补贴资金合计为5.75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肉牛能繁母牛补贴、购进良种公畜补贴的养殖场(户)进行核对,符合补贴政策标准,现计划支付以上补贴资金合计5.7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3日
县监督电话:0996—6622299
自治州监督电话:0996—2023285
自治区监督电话:0991-8565976
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号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