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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5 14:33 来源: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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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自治区、自治州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食品生产企业主体,紧盯酒类产品、制售假劣肉制品两大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2026年以来,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酒类产品、制售假劣肉制品两大专项治理,强化全链条监管,全县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主体31家次,累计行政执法立案5起、已全部结案,排查整改问题隐患9个,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5次,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发布科普、消费提示3条,有效规范了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重点领域检查结果

(一)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严查制售假酒、掺假掺杂、假冒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全链条监管,严打黑窝点和黑作坊,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守护群众饮酒安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3家次,累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查获违法酒类产品156瓶,涉案金额0.8465万元,罚没款9.45万元。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治理

紧盯重点部位,以农村集市、批发市场、学校周边、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门店,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为线下重点;以网络直播间、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线上重点,实现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网络全链条监管覆盖。2026年以来,共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122家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9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5次,行政执法立案2起、已结案2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涉案肉品数量4公斤,涉案金额0.0372万元,罚没金额0.5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深化智慧监管应用,提升精准化监管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AI智慧监管”系统的深度应用,整合现有数据资源,完善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及远程巡查功能,提升对经营主体行为的动态治理水平。

2.严管新兴业态领域,坚决遏制突出问题反弹。聚焦网络餐饮、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建立常态化监测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平台依法从重处罚。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严防已整改问题“回潮”“反弹”。

3.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构建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健全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与行刑衔接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处罚到人”和联合惩戒。完善从源头准入、过程监管到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确保监管责任无盲区、无死角。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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