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自治区、自治州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食品销售经营主体,紧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特殊食品销售规范治理两大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2026年以来,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特殊食品销售规范治理两大专项治理,强化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全县共检查各类食品销售主体600家次,累计行政执法立案11起、已全部结案,排查整改问题隐患63个,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移送涉嫌犯罪案件0件,发布科普、消费提示6条,有效规范了全县食品销售经营秩序。
二、重点领域检查结果
(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严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山寨仿冒食品、来源不明食用农产品等行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乡镇食杂店、校园周边副食店等线下点位;我们重点关注网络直播间、电商平台内食品店铺的线上销售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以净化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检查食品销售经营主体286户次,累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起,查扣问题食品12公斤,涉案金额0.57万元,罚没款0.86万元。
(二)加强特殊食品销售规范治理
紧盯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风险,以商超、药店、母婴店、乡镇副食经营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整治特殊食品不设专区专柜摆放、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标签警示用语不规范、虚假夸大宣传、未经许可经营特殊食品等突出问题,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特殊食品销售经营行为。2026年以来,共检查特殊食品销售主体188家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39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次,行政执法立案0起、已结案0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0件,涉案特殊食品数量0盒/瓶,涉案金额0万元,罚没金额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深化智慧监管应用,提升精准化监管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AI智慧监管”系统的深度应用,整合现有数据资源,完善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及远程巡查功能,强化农贸市场、商超、线上食品经营店铺动态风险监测,提升销售环节风险预警处置能力。
2.严管新兴业态领域,坚决遏制突出问题反弹。聚焦网络食品销售、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建立常态化线上监测与线下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压实平台及入驻商户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行为,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经营主体依法从重处罚。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严防已整改问题“回潮”“反弹”。
3.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构建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健全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与行刑衔接机制。加大流通环节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处罚到人”和联合惩戒。完善从进货查验、仓储贮存、销售出库到事后追责的食品销售闭环监管体系,确保监管责任无盲区、无死角。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9日
